在BVI(維京群島)、開曼群島等地設置紙上公司,再轉投資中國大陸設廠的台商們,已被盯上。財政部公告CFC(個人受控外國公司)要點,將對台商以直接或間接持有資本額或股份合計達50%,並設立於低稅負地區紙上公司,視為境內企業做穿透課稅,估有數十萬家台資企業受影響。一新聞連結

?2019隱藏版稅務大事件

反避稅搭配台版CRS於2019實施

以前設立紙上公司,把錢都放在紙上公司的海
外及OBU帳戶已經不可再逃稅了

1.要合理節省一半以上的稅

2.要準備好置於海外的帳簿憑證

3.有可靠的會計師幫您規劃好並打點好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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